11
又过了一年,我拿着钱投资了一家公司。
也许是前半生没使用过的好运在此刻显灵,我投资的公司很快拓展到了海外。
我也入职其中,经常在不同的国家出差、旅游。
有一次我在机场偶遇了林智安,他穿着洗得发白的外套,背着一个旧背包,手里拿着一张廉价机票,看起来憔悴了很多。
他看到我,愣了一下,然后快步走过来,脸上带着苦涩的笑容:
“老婆,不,江小姐,好久不见。”
“我知道以前是我错了,这么久了,听说了你还没结婚,我想问问你原谅了我吗?如果原谅了,我们复婚好不好?我以后一定好好对你,再也不犯傻了。”
“对了,乐乐、乐乐他也很想你!”
我看着他这副模样,觉得无比讽刺。
“有时间做复婚的梦,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把欠我的钱还清,怎么照顾好你的两个儿子吧。”
说完,我转身就走,没再看他一眼。
林智安被我拒绝后,更加颓废了,天天喝酒,对家里的事不管不问。
舒梦彻底失望,带着儿子回了娘家,临走前还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。
婆婆因为儿子的不争气、孙子的离开,一病不起。
家里的重担全落在了林乐乐身上。
他每天不仅要上学,还要照顾生病的奶奶,日子过得苦不堪言。
有一次林乐乐在放学后找到我家,他低着头,小声说:
“妈妈,我知道错了,我以后再也不跟爸爸和奶奶一起骗你了,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?”
我看着他瘦弱的身影,想起他以前的所作所为,还是摇了摇头:
“机会不是随时都有的,当初是你自己放弃了我这个妈妈,现在就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。”
说完,我给他塞了一千块钱。
“回去吧。”
也许小孩子犯错,都该给一个机会。
但当初林乐乐已经三年级了,就算他是被舒梦带坏了。
可他明明知道死亡的意思,却还是毫不留情地让我去死。
我自认从来没有亏欠过他。
他也选择了要舒梦当他的妈妈。
而且,我首先是我,才是爸爸妈妈的女儿、丈夫的妻子、孩子的母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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